日前,在“智慧龙岩”建设新闻发布会上,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勇介绍了龙岩市公安机关建设智慧公安成果,并回答了记者提问。李勇介绍,在2015年底,全省公安机关已建成智能监控系统236个。今年上半年,全省有200个县(市、区)实现了视频监控全覆盖,共排查处理刑事案件5.5万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5万余名,破案率达75.8%。为深入推进全省公安机关智慧公安建设,根据《关于推进全省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粤厅字〔2015〕12号)《全省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方案》相关要求,我省公安机关建设了一批智能化安防设施工程及系统,如“看头”工程建设、“云上龙岩”平台建立和升级改造等。为推动“智慧龙岩”建设,省公安厅将继续支持龙岩加快建设“视频云”基础设施工程进度上下功夫,力争到2020年在全省形成视频监控联网应用“龙岩模式”,实现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由事后打击向事前预防转变。
一、龙岩市建设的智能化安防设施,在什么方面体现了“服务民生”和“政府监管”的理念?
龙岩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春新:“视频云”项目建设,是公安机关主动适应信息化时代新要求的有效举措,也是深化公安改革、提升执法质量、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我们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监督指导作用,确保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能够坚持依法依规、民主透明,切实把项目的质量放在首位;同时严格执行“谁投资、谁负责”“建设标准不降低、质量效果不降低”“政府监管不缺位”等各项规定,加强对工程实施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同时,严格按照程序执行项目设计图纸招投标管理制度、质量检查验收标准等内容要求,规范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和技术力量配备,确保工程高质量完成。我们在推动智慧公安建设中将进一步推进智能化安防设施使用效能提升行动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结合,加强治安防控体系信息化建设与社会治理创新相结合。
二、为什么要建设“看头工程”?
答:“看头工程”是为加强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公安机关治安防控能力水平,促进治安防范信息化建设与传统安防行业深度融合进行的有益探索。一方面,通过建设“看头工程”,能够进一步提高治安防控效率,实现侦查破案与群众满意间的统一。同时,通过“看头工程”可以及时掌握重点人员动态信息,强化重点人员动态管控。另一方面,通过“看头工程”,可及时掌握全市视频监控设备情况,进一步提高视频监控设备管理水平和图像采集质量,对有效打击违法犯罪活动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智能化安防产品价格是如何确定的?
答:公安机关根据行业特点,采取政府指导价与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方式确定产品价格。其中,智能化产品按功能类别分为安防监控系统、综合布防系统和视频信息综合应用系统。根据产品技术性能和使用情况,将系统设备成本分为单机版和模块版价格进行分类,其中单机版价格包括产品成本与人工费。系统设备包括系统软件及硬件成本等。在实际建设运行中,将根据市场情况以及用户需求等因素,进一步规范并完善安防产品价格机制和市场价格行为。
四、政府购买视频服务和保险保障机制是怎样的?
答:目前,龙岩市已初步建立起政府购买服务和保险保障机制,基本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的服务模式,对社会单位利用现有视频监控系统提供治安防范服务的给予补贴。2015年10月启动的龙岩市视频监控联网应用示范项目通过了省公安厅和市委市政府审核。目前,龙岩市正在积极争取省政府对“云上龙岩”平台建设给予资金扶持,通过试点先行,稳步推进。下一步,龙岩市将全面推广视频监控联网应用做法。在此基础上积极争取财政资金设立专项资金,统筹整合现有视频监控资源,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将视频监控系统资源划转给有实力并具备专业能力的企业和保险公司进行投保,为视频监控联网应用提供安全保障。